群星纸业公布,于本月3日,法院颁令更改证监会于上月12日取得之处置资产禁制令。
经更改之处置资产禁制令并不禁止:第一答辩人就于本月3日随命令附奉之附表所载之日常商业开支,一笔过提取79.8143万元、(除经于上月20日作出之命令所更改,一笔过提取以支付法律开支之50万元外)第一及第二答辩人共同一笔过提取100万元以支付法律开支,有关款项由指定之银行账户支付给第一及第二答辩人之律师。
公司股份已于2011年3月30日起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群星纸业早前公布,于本月20日,原讼法庭(法院)延长证监会所取得的临时禁制令,冻结公司及慧富的资产,涉及金额达19.68亿元,惟更改禁制令以容许公司提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