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空气质量达标,近日,经广东省政府同意,广东省环保厅颁布实施《广东省亚运会期间空气质量保障措施方案》。
空气质量保障措施方案将在2010年11月1日到2010年12月20日期间推行,范围包括珠三角九市、汕尾市、清远市(以下统称“涉亚11市”)。其中,主办城市广州,协办城市佛山、东莞及对广州空气质量影响较大的清远、中山列为A级区域,深圳、珠海、惠州、江门、肇庆、汕尾列为B级区域。A级区域是亚运会期间重点控制区域,在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B级区域一并纳入重点控制区域范围。
广州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四家产生较多污染的公司停产50%,东莞市强安造纸有限公司、连州市智都造纸有限公司、清远市宏盛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停产。
同时,多个发电机组停止使用。东莞玖龙纸业自备电厂、中石化自备电厂、广钢自备电厂等12个发电机组停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