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交银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额为人民币9亿元,首次融资人民币8000万元。
公司于2011年3月29日与交银租赁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将公司40万吨高级彩色胶印新闻纸部分生产设备(租赁物账面净值8,024.79万元)以售后回租方式,向交银租赁融资人民币8000万元;租赁期限自起租日起算约60个月,租金6个月支付一期,共计10期;根据合同规定计算,每期租金约为9,564,238.42元(概算);公司在起租日一次性向交银租赁支付咨询服务费800,000.00元;租赁期届满,交银租赁在确认公司已付清租金等全部款项后,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由公司按1元的名义货价留购。公司控股股东华泰集团有限公司同意为公司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上述融资租赁事项已经公司六届十七次董事会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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