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 2011 年 7 月 18 日分别收到董事潘桂华、贾瑞华、杨傲林、毛国新以书面形式提交的辞职报告。
因工作需要原因,潘桂华、贾瑞华、杨傲林、毛国新请求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上述董事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半数,在补选出的新董事就任前,上述董事仍履行董事职务。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