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城(000820.SZ)11月22日晚间公告称,因公司2000年为控股股东金城造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5687万元贷款提供担保、2009年与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巨额资产抵押合同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ST金城于11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通知书。*ST金城表示,公司将积极配合此项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因2008年、2009年、2010年连续三年亏损,*ST金城公司股票自2011年4月28日起暂停上市。